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 / 第六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第六条第二章 适任证书 / 第一节 适任证书基本信息第六条持证人适任的航区分为无限航区和沿海航区,但无线电操作人员适任的航区分为A1、A2、A3和A4海区。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