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第五十一条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一条

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从事船员适任考试、发证工作人员岗位培训和考核。不符合上岗条件的,不得从事船员适任考试、发证工作。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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