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第四十九条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九条

按照第四十八条被注销适任证书的船员,可以按照海事管理机构的要求参加低一级职务的评估,海事管理机构签发与其考核结果相适应的适任证书。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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