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 / 第四十九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第四十九条第七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九条按照第四十八条被注销适任证书的船员,可以按照海事管理机构的要求参加低一级职务的评估,海事管理机构签发与其考核结果相适应的适任证书。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