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第五条
第五条
城市规划、园林绿化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密切合作,组织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应当确定城市绿化目标和布局,规定城市各类绿地的控制原则,按照规定标准确定绿化用地面积,分层次合理布局公共绿地,确定防护绿地、大型公共绿地等的绿线。
- 制定机关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城市规划、园林绿化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密切合作,组织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应当确定城市绿化目标和布局,规定城市各类绿地的控制原则,按照规定标准确定绿化用地面积,分层次合理布局公共绿地,确定防护绿地、大型公共绿地等的绿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