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政机关行政处罚听证实施办法 / 第三条独立法条财政机关行政处罚听证实施办法第三条第三条听证由拟作出财政行政处罚的财政机关组织,具体工作由其法制工作机构或者承担法制工作职责的机构负责实施。制定机关财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