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财政机关行政处罚听证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财政机关对依法应当听证的行政处罚事项不组织听证,或者不按照规定组织听证的,不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已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无效。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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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机关行政处罚听证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