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政机关行政处罚听证实施办法 / 第二十三条独立法条财政机关行政处罚听证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财政机关对依法应当听证的行政处罚事项不组织听证,或者不按照规定组织听证的,不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已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无效。制定机关财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