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财政机关行政处罚听证实施办法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听证主持人的回避,由组织听证的财政机关负责人决定。 听证员的回避,由听证主持人所在机构负责人决定。 记录员、鉴定人、翻译人员的回避,由听证主持人决定。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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