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险中介机构信息化工作监管办法的通知第七条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七条

保险中介机构应履行以下信息化工作职责:

(一)贯彻国家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的法律、行政法规、技术标准和银保监会监管制度。

(二)制定本机构信息化工作规划,确保与总体业务规划相一致。

(三)制定信息化工作制度,建立分工合理、职责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信息化管理机制。

(四)编制信息化预算,保障信息化工作所需资金。

(五)开展本机构信息化建设,确保完整掌握本机构信息系统和数据的管理权。

(六)制定本机构信息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及时报告、快速响应和处置本机构发生的信息化突发事件。

(七)配合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开展的信息化工作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并按照监管意见进行整改。

(八)开展信息化培训,强化本机构人员的信息化意识、信息安全意识和软件正版化意识。

(九)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化工作职责。

制定机关
银保监会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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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险中介机构信息化工作监管办法的通知第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