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险中介机构信息化工作监管办法的通知 / 第三十六条独立法条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险中介机构信息化工作监管办法的通知第三十六条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关于加强保险中介机构信息化建设的通知》(保监发〔2007〕28号)同时废止。制定机关银保监会办公厅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