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险中介机构信息化工作监管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信息系统

第二十一条

保险中介机构应通过信息系统全面、准确、完整地记录管理业务、财务和人员等情况,确保信息系统记录管理的数据与真实业务经营情况一致。

保险中介机构应在各保险业务环节发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业务明细数据录入信息系统,如同时涉及财务、人员事项应同步完成财务和人员明细数据录入。

制定机关
银保监会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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