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险中介机构信息化工作监管办法的通知 / 第十六条独立法条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险中介机构信息化工作监管办法的通知第十六条第二章 基本要求第十六条保险中介机构应主动跟踪、研究、应用新兴信息技术,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积极推进业务创新与服务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制定机关银保监会办公厅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