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险中介机构信息化工作监管办法的通知第十二条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十二条

保险中介法人机构应加强分支机构信息化管理,除法律、行政法规和银保监会监管制度另有规定外,法人机构与分支机构应使用同一套信息系统。法人机构应督促分支机构及时录入经营数据,通过信息系统对各分支机构的经营情况进行管理与监控。

制定机关
银保监会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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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险中介机构信息化工作监管办法的通知第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