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铁路行业统计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十一条
铁路专项统计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统计法律法规和铁路行业统计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组织、实施国家铁路局部署的专项统计调查任务。
(二)搜集、整理、管理、提供统计资料;组织开展统计分析,提供统计咨询建议。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工作职责
铁路专项统计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统计法律法规和铁路行业统计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组织、实施国家铁路局部署的专项统计调查任务。
(二)搜集、整理、管理、提供统计资料;组织开展统计分析,提供统计咨询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