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引》的通知 / 第四十四条独立法条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引》的通知第四十四条第十三章 矿区安全生产与生态环境保护第四十四条煤炭矿区总体规划应根据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有关规定,按照露天、井工开采方式差别化管理的原则,提出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意见。制定机关国家能源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