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引》的通知第三十条

第十一章 外部建设条件

第三十条

煤炭矿区总体规划应根据矿区建设规模、矿井(露天矿)及选煤厂布局、辅助设施、附属企业等,结合矿区及周边铁路、公路等运输条件的现状和规划、矿区煤炭产品的主要目标市场等,合理确定矿区地面运输方案。

制定机关
国家能源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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