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引》的通知第二十条

第七章 矿井(露天矿)开发方案

第二十条

煤炭矿区总体规划应坚持技术经济合理的原则,对规划新建、改扩建矿井(露天矿)的开拓方式、井口及工业场地位置、水平划分、主要巷道布置、采区划分、开采工艺、达产计划、外排土场位置等方面进行可行性分析。

对于露井联采煤矿,应分别对露天部分、井工部分提出技术方案。

制定机关
国家能源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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