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引》的通知第二十条
第七章 矿井(露天矿)开发方案
第二十条
煤炭矿区总体规划应坚持技术经济合理的原则,对规划新建、改扩建矿井(露天矿)的开拓方式、井口及工业场地位置、水平划分、主要巷道布置、采区划分、开采工艺、达产计划、外排土场位置等方面进行可行性分析。
对于露井联采煤矿,应分别对露天部分、井工部分提出技术方案。
- 制定机关
- 国家能源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七章 矿井(露天矿)开发方案
煤炭矿区总体规划应坚持技术经济合理的原则,对规划新建、改扩建矿井(露天矿)的开拓方式、井口及工业场地位置、水平划分、主要巷道布置、采区划分、开采工艺、达产计划、外排土场位置等方面进行可行性分析。
对于露井联采煤矿,应分别对露天部分、井工部分提出技术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