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引》的通知第二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指引适用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的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的编制(修编)工作。省级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管理部门审批的煤炭矿区总体规划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省级部门审批的资源整合区规划的编制(修编)工作参照本指引执行。煤炭矿区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应重点论证调整的主要内容,其他部分可结合实际简要论述。
- 制定机关
- 国家能源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一章 总 则
本指引适用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的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的编制(修编)工作。省级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管理部门审批的煤炭矿区总体规划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省级部门审批的资源整合区规划的编制(修编)工作参照本指引执行。煤炭矿区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应重点论证调整的主要内容,其他部分可结合实际简要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