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 / 第三条独立法条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章 总 则第三条国家对农产品地理标志实行登记制度。经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受法律保护。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