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国资委于2012年公布的《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 资 委 令 第 28 号)同时废止。

制定机关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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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