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第三十六条独立法条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五章 附 则第三十六条特定对象以现金认购公众公司定向发行的股份后,公众公司用同一次定向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向该特定对象购买资产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适用本办法。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