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十七条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医保局负责解释。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医保局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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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