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三十六条独立法条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十六条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六条伪造、变造、隐匿、涂改检查检验结果造成不良后果的,由违规主体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医保局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