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八十九条
第八章 附 则
第八十九条
本办法第四十六条所称“较大数额”“较大价值”,对公民是指人民币(或者等值物品价值)五千元以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指人民币(或者等值物品价值)二十万元以上。 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对“较大数额”“较大价值”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制定机关
- 生态环境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八章 附 则
本办法第四十六条所称“较大数额”“较大价值”,对公民是指人民币(或者等值物品价值)五千元以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指人民币(或者等值物品价值)二十万元以上。 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对“较大数额”“较大价值”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