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 第八十八条独立法条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八十八条第八章 附 则第八十八条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 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所得的计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