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八十八条

第八章 附 则

第八十八条

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 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所得的计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制定机关
生态环境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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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八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