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八十五条
第七章 监 督
第八十五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发现行政处罚决定有文字表述错误、笔误或者计算错误,以及行政处罚决定书部分内容缺失等情形,但未损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更正。 补正或者更正应当以书面决定的方式及时作出。
- 制定机关
- 生态环境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七章 监 督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发现行政处罚决定有文字表述错误、笔误或者计算错误,以及行政处罚决定书部分内容缺失等情形,但未损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更正。 补正或者更正应当以书面决定的方式及时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