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六十九条

第五章 执 行

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期限内,履行处罚决定。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制定机关
生态环境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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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六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