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九条
第三章 普通程序 / 第六节 决 定
第五十九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送达执法文书,可以采取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电子送达、转交送达、公告送达等法律规定的方式。 送达行政处罚文书应当使用送达回证并存档。
- 制定机关
- 生态环境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普通程序 / 第六节 决 定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送达执法文书,可以采取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电子送达、转交送达、公告送达等法律规定的方式。 送达行政处罚文书应当使用送达回证并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