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 第二十条独立法条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二十条第三章 普通程序 / 第一节 立 案第二十条对已经立案的案件,根据新情况发现不符合本办法第十九条立案条件的,应当撤销立案。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