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二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制定机关
生态环境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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