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十二条
第二章 实施主体与管辖
第十二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书面委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受委托组织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 制定机关
- 生态环境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实施主体与管辖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书面委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受委托组织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实施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