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冰岛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 / 第二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冰岛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与冰岛之间的《中冰自贸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的原产地管理。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