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证券期货市场统计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第三章 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

第十八条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在组织统计调查时,应当对统计调查内容、调查对象、统计资料的报送时间、格式及方式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采用公文、传真、电话、电子邮件以及网络等统计调查方式。涉及保密内容的统计调查,应当遵循保密管理的相关规定。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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