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电网运行规则(试行)第八条

第二章 规划、设计与建设

第八条

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核准的拟并网机组,电网企业应当按期完成相应的电网一次设备、二次设备的建设、调试、验收和投入使用,保证并网机组电力送出的必要网络条件。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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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网运行规则(试行)第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