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网运行规则(试行) / 第八条独立法条电网运行规则(试行)第八条第二章 规划、设计与建设第八条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核准的拟并网机组,电网企业应当按期完成相应的电网一次设备、二次设备的建设、调试、验收和投入使用,保证并网机组电力送出的必要网络条件。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