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电网运行规则(试行)第六条

第二章 规划、设计与建设

第六条

电力系统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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