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网运行规则(试行) / 第三条独立法条电网运行规则(试行)第三条第一章 总 则第三条电网运行实行统一调度、分级管理。 电力调度应当公开、公平、公正。 本规则所称电力调度,是指电力调度机构(以下简称调度机构)对电网运行进行的组织、指挥、指导和协调。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