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电网运行规则(试行)第二十五条
第三章 并网与互联
第二十五条
电网互联双方应当联合进行频率控制、联络线控制、无功电压控制;根据联网后的变化,制定或者修正黑启动方案,修正本网的自动低频、低压减负荷方案;按照电网稳定运行需要协商确定安全自动装置配置方案。
- 制定机关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并网与互联
电网互联双方应当联合进行频率控制、联络线控制、无功电压控制;根据联网后的变化,制定或者修正黑启动方案,修正本网的自动低频、低压减负荷方案;按照电网稳定运行需要协商确定安全自动装置配置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