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网运行规则(试行) / 第二十四条独立法条电网运行规则(试行)第二十四条第三章 并网与互联第二十四条接入电网运行的电力二次系统应当符合《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