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网运行规则(试行) / 第二十三条独立法条电网运行规则(试行)第二十三条第三章 并网与互联第二十三条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调度自动化、电力通信等电力二次系统设备应当符合调度机构组织制定的技术体制和接口规范。电力二次系统设备的技术体制和接口规范报电力监管机构备案后施行。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