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专利代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第二条独立法条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专利代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二条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专利代理信用评价,是指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师从事专利代理服务的执业信用状况进行计分和等级评价。制定机关知识产权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