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保障措施产品范围调整程序的暂行规则第一条

第一条

为保证保障措施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措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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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障措施产品范围调整程序的暂行规则第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