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 / 第十五条独立法条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第十五条第十五条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45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成绩单由报名考点发给考生。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