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第八条

第八条

同一案件中,符合本规则第五条规定情形的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其他当事人可以在《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后3日内提出一并参加听证的申请,是否准许,由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决定。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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