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 / 第二十七条独立法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本规则自2015年12月4日起施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证监法律字〔2007〕8号)同时废止。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