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发布《关于商标电子申请的规定》的公告(第323号) / 第六条独立法条关于发布《关于商标电子申请的规定》的公告(第323号)第六条第六条提交商标电子申请文件或者材料的,应当遵守规定的文件格式、数据标准、操作规范和传输方式。制定机关知识产权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