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发布《关于商标电子申请的规定》的公告(第323号)第六条

第六条

提交商标电子申请文件或者材料的,应当遵守规定的文件格式、数据标准、操作规范和传输方式。

制定机关
知识产权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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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关于商标电子申请的规定》的公告(第323号)第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