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发布《关于商标电子申请的规定》的公告(第323号) / 第二条独立法条关于发布《关于商标电子申请的规定》的公告(第323号)第二条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开通的各类商标电子申请业务。制定机关知识产权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