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第六十八条独立法条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六十八条第七章 附 则第六十八条本规定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原《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同时废止。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制定机关教育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