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六十八条

第七章 附 则

第六十八条

本规定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原《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同时废止。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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