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第四章 校园秩序与课外活动

第四十七条

学生应当遵守国家和学校关于网络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得登录非法网站和传播非法文字、音频、视频资料等,不得编造或者传播虚假、有害信息;不得攻击、侵入他人计算机和移动通讯网络系统。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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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