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第四章 校园秩序与课外活动
第四十七条
学生应当遵守国家和学校关于网络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得登录非法网站和传播非法文字、音频、视频资料等,不得编造或者传播虚假、有害信息;不得攻击、侵入他人计算机和移动通讯网络系统。
- 制定机关
- 教育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四章 校园秩序与课外活动
学生应当遵守国家和学校关于网络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得登录非法网站和传播非法文字、音频、视频资料等,不得编造或者传播虚假、有害信息;不得攻击、侵入他人计算机和移动通讯网络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