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第四十三条独立法条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四章 校园秩序与课外活动第四十三条学校应当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学校进行宗教活动。制定机关教育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