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第三十五条独立法条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三章 学籍管理 / 第七节 学业证书管理第三十五条学校应当执行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管理制度,完善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办法,按相关规定及时完成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制定机关教育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