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第二十六条独立法条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三章 学籍管理 / 第四节 休学与复学第二十六条学校可以根据情况建立并实行灵活的学习制度。对休学创业的学生,可以单独规定最长学习年限,并简化休学批准程序。制定机关教育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